立二拆四
一、農村三清三拆是否需要砍果樹
不可以。
“三清”,即清理村巷道及生產工具、建筑材料亂堆亂放,清理房前屋后和村巷道雜草雜物、積存垃圾,清理溝渠池塘溪河淤泥、漂浮物和障礙物;
“三拆”即拆除舊房危房、廢棄豬牛欄及露天廁所,拆除亂搭亂建、違章建筑,拆除非法違規廣告、招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六十五條
二、除了在拆遷工地上立“大佛”,抗強拆還有啥辦法?
據多家媒體近日報道,河南鄭州,在中原西路的一處拆遷工地上,有一個十幾米高的佛像“金光閃閃”,格外引人注目。據知情人介紹,這個佛像是村里一戶沒有遷走的村民為了防止拆遷最近弄的,有數噸重,造價50多萬元……對此,在明律師表示,這個大佛究竟能不能起到“抗強拆”“阻施工”的目的實在不好說,且其本身就有可能被作為違法建筑處理掉。然而另一個頗為引人關注的問題是,實踐中又曾發生過哪些與“放大佛”相類似的事情呢?事件一紅衣大炮河南滎陽一名58歲老人自稱受不了拆遷的人往家里扔磚和騷擾,自制六門“紅衣大炮”,上面寫滿標語插著旗子,用來阻止強拆自家房屋。當地辦事處稱無人強拆老人房屋,不知抗強拆說法從何而起。律師則稱,公民維權需采取合法手段,自制“大炮”或涉嫌違法。2013年12月23日上午,家住滎陽市索河辦建材廠家屬院的58歲老人周師傅,和家人一起將自己焊接的“大炮”模型擺放到家門口,用紅布包起來,鄰居們將其戲稱為“紅衣大炮”……在明律師覺得,無論拆遷是否真實存在,“紅衣大炮”的唯一價值并非“抗強拆維權”,而是吸引眼球博輿論關注。這說的是震驚全國的
3.21山東平度征地縱火案。村民搭帳篷的目的就是日夜守地,阻止施工,“按照鄉親們的約定,帳篷算是一個‘據點’。白天,40多名村民都會到帳篷周邊,加強戒備,一起‘值班’,晚10時過后,大部分人回家睡覺,每晚留下4人在帳篷里守夜。為防止晚上有人偷襲,值守村民睡覺時不脫衣褲,時刻保持警覺。”結果招人放火致1死3傷的慘劇。在明律師表示,實踐中有人在房子遭強拆后想起了搭帳篷、蓋簡易房屋等辦法“維權”,結果夜深人靜剛剛入睡之時就遭人一頓痛打將帳篷扒掉,轉眼自己就遍體鱗傷睡在了大街上……事件三挖掘機有被征收人可能會質疑挖掘機不是用來拆房的么?怎么反而成了抗強拆的利器了呢?此事不難理解挖掘機停在那里不動,就能占地,要把一臺重型挖掘機拖走,又需要出動什么樣的裝備呢?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宋曉峰、黃艷律師代理過的一起案件中,當事人就在自己“未批先占”而慘遭施工破壞的土地上放置了大怪手,據說租用一天要不少錢。經律師代理,這起案件最終以友好協商的方式圓滿解決了。……最后,在明律師想提示廣大被征收人的是,類似的“守地”之策還可以想出很多來,但作為專業征收維權律師,我們的態度是明確而一貫的不推薦這樣的做法。一是成本巨大很可能得不償失(譬如50萬元成本的佛像究竟能換來多少補償呢?),二是有些行為可能涉嫌違法,很難得到法律的保護。但無論如何,此類“怪招”都是在征收方“未批先占”“無證施工”等先出招的前提下應運而生的。那么解鈴還須系鈴人,畢竟,老百姓的辦法是無窮的,也是無奈的……
除了在拆遷工地上立“大佛”,抗強拆還有啥辦法?
三、政府強拆后,百姓如何維權?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老百姓強拆怎么辦,政府強拆怎么辦”的解答如下對于政府強拆怎么辦的問題回答如下;(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組織強拆。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引用法規
[1]《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四條
四、混泥土車撞傷,算工傷嗎?
1、在工地上、工廠內、倉庫里、車間內等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都不能算作是交通事故,因為在這些特殊地域不符合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道路,但是在這些地方發生的遇車事故,有極大可能屬于工傷事故,所以可以從工傷這方面進行維權,工傷的處理流程為工傷認定——工傷鑒定——工傷賠償。如果不能認定為工傷,那么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權損害賠償來維權了。
2、交通“事故責任”與“事故賠償責任”是兩個不同的責任,二者有著緊密的關系,一般而言賠償責任是以事故責任為前提的,但是在連帶責任中,連帶的是賠償責任,而不是事故責任,事故責任只會有駕駛人員承擔。另外,所謂連帶責任就是指受害人既可以找駕駛人索賠,也可以向車輛的所有人(車主)索賠。車主賠償以后可以向負事故責任的肇事司機進行追償。下面幾種情形中,單位或者雇主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1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事故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肇事司機暫無力賠償,由司機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墊付;
2肇事車輛為單位所有,司機執行職務,即工作或生產過程中履行駕駛職責,行為受所在單位或車輛所有人委派或認可,該單位或車輛所有人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3肇事車輛為個體戶、承包戶、個人合伙或私營企業主,雇用司機從事運輸,車主或雇主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4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5肇事車輛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或分享盈利視為共同車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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