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與商戶法律咨詢
一、商品房消費糾紛管轄法院是什么?我有一套商品房,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法院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商場對商戶違約怎么辦是怎樣規定的
商場違約,對商戶的賠償是,進行合同違約責任賠償;如果造成其他營業損失的,可以在起訴商場過程中一并向商場索賠。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依法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依法適當減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三、商場對商戶違約如何處理
1、商場對商戶違約,商戶有權要求商場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采取補救措施的違約責任、雙倍返還定金的違約責任、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四、商戶和商場發生糾紛如何處理?
可以就發生糾紛的問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辦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若無法調解可申請仲裁或者訴訟。但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方法,否者將要面臨刑事或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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