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證罪與偽證罪的區別與法律依據
一、怎樣區分妨害作證罪與偽證罪,有沒有法律依據
偽證罪和妨害作證罪的區別是1、主體不同。妨害作證罪的主體要件是一般主體;而偽證罪的主體要件僅限于證人、鑒定人、翻譯人、記錄人四種,屬特殊主體。
2、主觀方面不同。
3、客觀方面不同。
4、發生的時間、空間不同。
二、事業單位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該怎么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偽造或者倒賣偽造的車票、船票、郵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數額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三、暴力取證涉嫌成立犯罪的該怎么樣判處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四、暴力取證涉嫌構成犯罪的該怎么樣判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五、暴力取證涉嫌構成犯罪該怎么樣判處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六、暴力取證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該怎么樣判處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