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縣婚姻家庭法律咨詢
一、民法典中關于同居彩禮糾紛的規定
1、同居彩禮糾紛,未婚同居離婚彩禮應當返還給男方,因為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的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當事人要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
2、根據《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二、包辦婚姻如何判決?有哪些相關規定?
律師解答
包辦婚姻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向法院申請撤銷,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三、美容糾紛的責任及法律依據?
專業分析美容服務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是一種服務合同。所謂服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約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務行為或客觀特定的服務活動,另一方須支付服務報酬的一類合同。在美容服務當中,如果美容機構的行為不是通過約定表現出來的,就是一種違約行為。因違約而產生的美容糾紛,賠償范圍是返還醫療費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繼續履行;(八)賠償損失;(九)支付違約金;(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一)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溫馨提示】如果以上回答沒有找到你滿意的答案,可點擊咨詢按鈕與律師一對一在線咨詢,我們將為您更加詳細的解答所遇到的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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