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榮律師事務所分居時對方不給孩子撫養費,能夠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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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華榮律師事務所雙方分居時,若對方不支付撫養費,可起訴嗎?
首先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單獨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婚內撫養費,可以由監護人代子女起訴;其次,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時一并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在分居期間的撫養費,如果經過法院判決,對方任不支付撫養費,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從對方的賬戶中直接把撫養費進行劃扣或者采取讓對方上失信人名單、扣留罰款等措施。
二、無證方不給兒子撫養費,起訴可要求撫養費
1、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在確定關系方面,如果是女方撫養孩子的,那么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如在法庭上,男方不認可關系,女方可當庭要求進行親自鑒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鑒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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