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工傷賠償咨詢
一、工傷待遇有哪些,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能兼得嗎
一、工傷待遇有哪些工傷保險待主要包括醫療康復待遇、傷殘待遇和死亡賠償待遇。
1、醫療康復待遇包括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用,以及在規定的治療期內的工資待遇。
2、傷殘待遇包括一至十級工傷傷殘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需要護理的,還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費用。
3、死亡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能兼得嗎
依我國現行法律,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
原勞動部(1996年)《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8條曾規定,勞動者的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不能兼得。但2004年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及其修改后施行的新《工傷保險條例》,則對此均不再做相應的規定。而2004年5月1日起與《道交法》同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到人身損害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勞動者人身損害的,勞動者可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引用法規
[1]《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28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2條
二、出差工傷按什么待遇來賠償?
出差工傷只要經過認定,那么員工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共同支付工傷相關費用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等。
三、工傷認定,單位沒有申請工傷怎么辦
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勞動者可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對是否屬于工傷,用人單位與職工產生分歧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在通常情況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不及時或者根本不申請工傷認定的根本原因在于,用人單位認為該職工的事故傷害不屬于工傷的范疇。那么對于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我國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舉證。用人單位一旦無法舉證充分證明自己的觀點,那么將面臨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即一般情況下,會依法認定職工工傷事故成立。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四、工傷有工傷保險,可是醫藥費是自己出的,該怎么找單位
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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