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離婚程序
一、第二次起訴離婚,離婚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1、第一次離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第二次離婚一般都會判決離婚的,要在開庭時說清雙方矛盾及提出相關證據。法院判決夫妻雙方離婚,是衡量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認定的標準
1、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第一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開庭會判離嗎?
回答"第一次起訴判不離,第二次起訴離婚肯定判離嗎"的答案如下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那么第二次起訴離婚一定會判離嗎?法官判離不離婚是根據雙方婚姻感情的,第二次不一定就會判準予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一定會判離嗎?沒有法律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必須判離,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如果起訴離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起訴要求離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據相關證據來證實,要承擔法院再次不準予離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應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夫妻感情破裂的認定及證據(一)證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證據。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2、嫖娼被查處,警方的筆錄。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對其生活作風進行處理的材料。
4、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博客、日記、QQ聊天記錄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博客、QQ聊天記錄等最好先做一個公證,再提交給法院為宜;條件不允許也應該盡量自己固定保存起來,手機短信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絡資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證據,這類證據搜集難度大,可以采取拍照、錄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隱私權。
6、人民法院對一方認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雙方就婚外情交涉的錄音資料。
8、夫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像或照片。
9、物管人員、鄰居、街坊人員、親朋好友等的證人證言。(二)證明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證據1、實施暴力者的悔過書。
2、向婦聯、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投訴及調解的證據。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或詢問筆錄,及公安機關出具的傷檢報告。
4、醫院的傷殘、傷情鑒定。
5、家人、鄰居等目擊證人的證言。(三)證明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證據1、親屬、朋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2、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對賭博、吸毒等行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罰決定或勞動教養委員會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書。
4、司法機關的有罪判決書。(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證據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協議,或房東的證明,其他同居人的證明。
2、當地居委會的證明。
3、所在小區物業管理處的證明。
4、親朋好友、鄰居的證人證言。
5、雙方的書信往來、錄用等證據。
6、分居期間一方在外地打工而辦理的暫住證。
7、另外,如一方當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間過夜,分居時效已經中斷的主張,對此事實,其應當承擔舉證責任。(五)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訴訟離婚的證據1、公安機關對一方失蹤的證明。
2、人民法院對一方失蹤的判決書。(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證據1、縣以上醫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診斷書。
2、患有精神病且無法治愈的醫院證明。
3、草率結婚當事人自訴及有關知情人證言、婚后仍無感情的陳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決書。
三、二次離婚的訴狀如果本人直接遞交到法院的話,有哪些程序呢
1、第二次起訴離婚的程序應按下列步驟走確定有管轄權的法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起訴狀;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訴狀副本,要求被告在規定期限內準備答辯狀;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調解無效的,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夫妻雙方未能協議離婚,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到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草擬離婚起訴狀,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立案。法院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
2、被告在受到原告起訴材料后,在答辯期內向法院提供答辯意見,并提供相關證據。開庭時需要雙方到場參加庭審,法院根據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情況作出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一次撤訴二次起訴,離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訴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需要在第二次起訴離婚判決生效后,六個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訴。可以參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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