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債務
一、合伙公司中的合伙人要承擔哪些合伙債務,有何規定
1、無限責任,是指對某種債務負有連帶責任的人對債務人償付債務承擔的一種連帶性義務,
2、無限連帶責任,系指無限責任企業的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的連帶性義務,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3、有限責任。根據《合伙企業法》第57條規定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
[1]《合伙企業法》 第57條
二、普通合伙人如何承擔債務,合伙人債務責任的規定
您好,針對您的普通合伙人如何承擔債務,合伙人債務責任的規定問題解答如下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全體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規定債務承坦比例或者出資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伙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伙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怎么承擔一般情況下合伙債務,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合伙債務由合伙企業以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八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四十條
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
第一款規定的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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