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官司打贏了
一、欠債人打官司,贏了但是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債權人打贏官司,若債務人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應當及時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如果債務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在他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三百三十一條
二、借錢沒打借條,也沒有證人,能打贏官司嗎
1、有欠條不一定能打贏官司,欠條是有力的證據,但是如果欠條寫得不規范,讓對方有空可鉆,失去了證明力,就不一定能勝訴了。他人借錢不還走司法途徑,要準備的是訴訟材料,而其中對訴訟起著決定性作用的是證據。
2、為了實現債權,最好搜集以下證據
(一)欠條,用于討債的最有力的證據莫過于欠條,它出自借錢一方之手,有對方的簽字,作為書證,極具效力。
(二)人證,案件審理中,對方可以對己方證據進行質證,為了保證證據的充分性以及萬無一失,找到人證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錢時有其他人在場見證,那么可以找到這些人對債權進行證明。
(三)對方財產證據。訴訟的最終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錢,但不少人為了逃避債務,就會將自己的財產轉移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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