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農村宅基的繼承權問題,近年來備受關注。但農村宅地的產權問題卻備受
一、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嗎,農村宅基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可以申請繼承嗎農村宅基確權,可以繼承嗎
你好啊,農村宅基地確權后可以繼承嗎如下 不可以,農村的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是不能繼承的,當事人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1,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于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
2,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三、民法典規定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民法典》規定,繼承人只能繼承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宅基地所有權是屬于集體所有的,并不是個人財產,所以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但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四、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可以繼承。因為不屬于被繼承人的遺產。如果繼承了房屋,則可以繼續使用宅基地。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五、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本為您解答農村土地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1、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但是要在土地承包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才可以繼承。承包期限屆滿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承包經營權與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的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實施。
2、《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第五十四條規定,依照本章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引用法規
[1]《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
[2]《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