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律師咨
一、醫療事故投訴書范本,醫療事故投訴書怎么寫,醫療事故投訴
你好!當患方或其近親屬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提出爭議或投訴時,首先向各醫療機構的醫療事故爭議受理辦公室提出疑議,并出示身份證,填寫醫療機構義務提供的《醫療資料封存申請書》,必須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封存醫療資料,封條上必須有患方當事人的簽字和醫療機構蓋章,封存的醫療資料由醫療機構保管。患方要求復印病歷的,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復印客觀病歷并蓋醫療機構證明與原件相符。此外,醫療事故投訴解決途徑有醫患雙方協商解決,衛生行政部門調解、人民法院判決等三條途徑。希望可以幫到你。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十條
二、怎么認定醫療事故罪,如何認定醫療事故罪,醫療事故罪
1、認定醫療事故罪,核心在于認定該罪的客觀行為,即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具體來說
1、“嚴重不負責任”是指①擅離職守的;②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③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④嚴重違反查對、復核制度的;⑤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常規的;⑦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
2、“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是指造成就診人嚴重殘疾、重傷、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難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后果。
2、認定醫療事故罪,要注意與醫療差錯的相區分。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的行為。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區別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后果;后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后果。對于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醫療事故罪論處。
三、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辦,醫療事故
一、醫療糾紛處理流程1、醫療糾紛或投訴發生后,所在科室負責人應立即向醫務科報告,隱匿不報者,將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后果。
2、因醫療問題所致的糾紛,所在科室應先進行調查,迅速采取積極有效的處理措施,控制事態,爭取科內解決,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糾紛患者及家屬,認真聽取患者的意見,針對患者的意見解釋有關問題,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
3、醫務科接到科室報告或家屬投訴后,應及時做好登記,并向當事科室了解情況,與科室主任共同協商解決辦法,如果患者能夠接受糾紛投訴到此終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請患者就問題的認識和要求提供書面材料,醫務科調查落實后提出解決方案,并向分管院長匯報,與患者協商處理意見,如患者接受,處理到此終止。
4、醫務科無法解決的醫療糾紛,建議患者或家屬按法定程序進行醫療鑒定。患方不鑒定、不起訴、也不聽解釋,采取違法行為對我院正常醫療秩序構成影響的,依照衛生部、公安部《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上報縣衛生、公安、司法等部門進行處理。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法定程序)
1、醫患雙方本著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則,在縣人民調解中心醫患糾紛調解室負責人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2、患者或其家屬可以向縣衛生局醫政股申請,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3、患者或其家屬可向縣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申請,由法院組織安排司法鑒定或醫療事故鑒定,并依據鑒定結論,依法做出民事判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四、我想咨詢一下醫療事故罪怎樣認定醫療事故罪怎樣認定
發生了醫療事故,情節特別嚴重,將構成犯罪即醫療事故罪。根據《刑法》第335條之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醫療事故罪的特點1、主觀上有重大過失,對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關心;
2、嚴重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技術操作規范、常規;
3、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后果,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和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335條
五、醫療事故罪的認定,醫療事故罪的認定,如果是重大醫療
你好,我來為你解答“醫療事故罪認定的法律依據”這個問題。1、應當正確劃清醫療責任事故罪與醫療技術事故的界限。《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醫療事故分為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責任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υ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等失職行為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過失所致的事故。"技術事故一般是指醫務人員因技術水平不高、缺乏臨床經驗等技術上的失誤所致的事故,而不是因為嚴重不負責任而導致的事故。所以,對醫療技術事故不能認定為本罪。因而,要特別注意將醫療事故罪與醫療事故相區別,因為醫療事故包括醫療技術事故,而醫療事故罪不包含醫療技術事故,以防止處罰范χ擴大化。
2、應當正確區分醫療責任事故罪與醫療意外事故的界限。這里所說的醫療意外事故,是指由于醫務人員不能預見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導致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事故。在這種情況下,由于醫務人員主觀上有過失,故不能認定本罪。
3、應當正確區分醫療責任事故罪與就診人或其親屬造成的事故。在有些情況下,就診人的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并非醫務人員的行為所致,而是由于就診人或者其家屬不配合治療或者擅自采用其他藥物治療等造成的。對此,不能認定為醫療責任事故罪。
4、應當正確區分醫療責任事故罪與一般醫療事故。這里所說的一般醫療事故,是指醫務人員雖然有不負責任的行為,也造成了一定的σ害結果,但有造成《刑法》所規定的致人死亡或嚴重損害人身健康的情況。一般醫療事故因為不符合醫療責任事故罪的結果要件,故不成立犯罪,此外,雖然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事實上也發生了《刑法》所規定的嚴重結果,但如果醫務人員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與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也不能認定醫務人員的行為構成醫療責任事故罪。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第5條
六、醫療事故起訴程序是什么,醫療事故起訴流程是什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起訴程序是什么,醫療事故起訴流程是什么?”的解答如下您好,關于醫療事故起訴的程序是什么呢的問題,解答如下發生醫療事故后可以通過協商、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和訴訟解決,前2種解決方式是在雙方自愿的基本上進行的,后一種處理方式雖未復雜點,但是結果是相對公平,它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基本事項1、案由的選擇 患方可以選擇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醫方只能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糾紛之訴。
2、受理條件
1、有醫患關系;
2、醫療行為違法、違規;
3、患者有損害后果;
4、醫療違法、違規行為與患者的損害后果之間有之間因果關系;
5、患者有經濟損失;
6、在訴訟時效內。
3、當事人應提交的材料及證據 就診資料(包括門、急診、住院病史,各種檢驗申請單,醫藥費清單,注射證明,外配處方)、護理證明、誤工及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喪葬費單據、撫養/贍養/扶養證明、傷殘用具證明、身份及親屬關系證明(公信證據除外)。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七、醫療事故賠償書怎么寫,醫療事故賠償書寫
醫療事故賠償書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甲乙雙方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一、患者基本情況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1、醫療費 元;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合計 元五、 賠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1、 出院處理
2、 如為死亡患者,尸體處理
3、 其他事項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注具體條款根據不同情況可以增減。
八、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應該怎么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糾紛怎么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應該怎么處理”的解答如下1. 醫療糾紛發生后,當事科室負責人及當事人應積極做好解釋工作,以利糾紛及時解決。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可以自愿填寫醫療糾紛處理委托書,科主任簽署意見,委托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處理。
2. 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同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并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3. 較為復雜的醫療糾紛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根據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并向患者通報、解釋。
4. 醫療糾紛發生后需市衛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院相關職能科室填寫醫療糾紛協調處理委托書,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后,委托市衛生局處理,具體由市衛生局醫政科負責。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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