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刑是什么?
一、刑事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如何量刑
您好,針對您的刑事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如何量刑問題解答如下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以上就是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標準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單人單案,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7日;如果流竄作案、結伙作案,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30日。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3]《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二、刑法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規定的定罪量刑的標準是多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單位受賄行為規定定罪量刑幅度是什么
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四、拘役與有期徒刑數罪并罰如何量刑
被告人犯數罪,其中兩個罪分別被判處構役6個月,另一罪被判處有 期徒刑6個月。在對被告人實行數罪并罰時產生了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構役、有期徒刑屬于不同刑 種,應采用重刑種吸收輕刑種的原則,決定應執行的刑罰,即只執行有期徒刑,不執行構役;另一種意見認 為,構役、有期徒刑盡管屬于兩個不同性質的刑種,但就犯罪分子被關押的期限是一樣的,刑期的計算方法 也是一致的,因此應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以數刑中最高的有期徒刑作為決定執行的刑罰,被判構 役的罪并罰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高于有期徒刑的刑罰,應以拘役的刑期處罰,否則,就會造成重刑輕 判,以上是有期徒刑與拘役數罪并罰方面的規定
五、刑法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規定的定罪量刑的標準是什么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六、刑法中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規定的定罪量刑的標準是多少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兩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七、刑法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定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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