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動仲裁專業律師咨詢?
一、勞動爭議的仲裁程序是怎樣的,勞動仲裁的程序
您好!關于“勞動爭議的仲裁程序是怎樣的,勞動仲裁的程序”的回復如下勞動爭議仲裁分為以下四個程序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不能仲裁。當事人應當在法定期限內,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后,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2.仲裁前準備。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簡單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員審理。其次進行調查取證工作。
3.調解。
4.開庭與裁決。調解不成的應當開庭仲裁。仲裁庭應在開庭前四天將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缺席仲裁。開庭后應宣布仲裁人員名單,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然后當事人陳述并辯論,最后進行裁決。 以上是勞動爭議仲裁的程序,希望有幫助。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二、勞動仲裁的訴訟程序是什么,勞動仲裁的訴訟流程是怎樣
一、申請仲裁。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自動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三、勞動仲裁的程序是怎樣的,勞動糾紛處理的程序
如果是勞動仲裁,那么程序如下1.當事人申請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效似有多重規定,見后面。
2、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七日內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請書的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被申請人沒有按時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者補充證據。
3、組成仲裁庭勞動爭議仲裁實行一案一庭制。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組成仲裁庭。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四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接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案件審理/仲裁1當事人雙方可以自行和解。2先行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協議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3裁決進行仲裁應充分聽取申請人的申請和被申請人的答辯;仲裁員進行庭審調查;最后作出仲裁決定。仲裁庭的裁決,一般只對爭議標的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對屬于經濟賠償或補償的爭議標的可作變更裁決,對其他標的可另行向當事人提出仲裁建議。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仲裁庭作出裁決后,應當制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5.結案與履行/效力1結案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處理條例》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2履行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以上是勞動糾紛處理的程序
四、勞動仲裁是什么程序,勞動仲裁程序有哪些
1、勞動仲裁程序第一步當事人申請 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
2、勞動仲裁程序第二步審查受理 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后,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查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 系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該勞動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分管轄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 符合要求申請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等。對申請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告知申請人予補充。
3、勞動仲裁程序第三步仲裁前的準備①組成仲裁庭。仲裁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的規定組成仲裁庭。對事實清除,案情簡單,適用法律、法規明確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員會指定1名仲裁員獨任進行。②對應當回避的仲裁委員會的成員、被指定的仲裁員、仲裁庭的書記員、鑒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等,作出回避決定。③調查取證。仲裁庭人員應認真閱當事人的申請和答辯材料,調查、收集證據,查明爭議事實。對于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提交法定部門進行,沒有法定部門 的,由仲裁員會委托有關部門進行。各地仲裁委員會之間可以互相委托調查,受委托方應當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內完成調查。因故不能完成的,應當在要求期限內函 告委托方仲裁委員會。④擬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員應當根據調查的事實,擬定對勞動糾紛的處理方案。
4、勞動仲裁程序第四步仲裁審理①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②先行調解。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要及時仲裁。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以及當事人拒絕受調解書的,仲裁庭應及時仲裁。③開庭裁決。仲裁庭開庭裁決勞動爭議
五、高校勞動仲裁程序有哪些,勞動仲裁的程序
1、勞動仲裁程序第一步當事人申請 當事人申請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先決條件和必經程序。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必須有當事人的申請,否則,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該案件。
2、勞動仲裁程序第二步審查受理 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后,應對以下事項進行審查申請人是否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 系申請仲裁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是否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該勞動爭議是否屬于本仲裁委員分管轄申請書及有關材料是否齊備 符合要求申請時間是否符合申請仲裁的時效規定等。對申請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告知申請人予補充。
3、勞動仲裁程序第三步仲裁前的準備①組成仲裁庭。仲裁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應在自立案之日起7日內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組織規則》的規定組成仲裁庭。對事實清除,案情簡單,適用法律、法規明確的案件,可由仲裁委員會指定1名仲裁員獨任進行。②對應當回避的仲裁委員會的成員、被指定的仲裁員、仲裁庭的書記員、鑒定人、勘驗人和翻譯人員等,作出回避決定。③調查取證。仲裁庭人員應認真閱當事人的申請和答辯材料,調查、收集證據,查明爭議事實。對于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提交法定部門進行,沒有法定部門 的,由仲裁員會委托有關部門進行。各地仲裁委員會之間可以互相委托調查,受委托方應當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內完成調查。因故不能完成的,應當在要求期限內函 告委托方仲裁委員會。④擬定仲裁方案。仲裁庭成員應當根據調查的事實,擬定對勞動糾紛的處理方案。
4、勞動仲裁程序第四步仲裁審理①通知當事人。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②先行調解。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要及時仲裁。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以及當事人拒絕受調解書的,仲裁庭應及時仲裁。③開庭裁決。仲裁庭開庭裁決勞動爭議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六、勞動糾紛的仲裁是什么,勞動仲裁屬于什么案件
勞動合同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案件,按照法律規定勞動仲裁前置,應先經過勞動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才可訴諸法院,或者勞動仲裁部門下達不予受理決定書的,才可起訴。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后歸屬于民事糾紛范疇,因此,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范,但與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較,稍有不同,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審查的對象不是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裁決的對錯,不對仲裁裁決正確與否置評,不像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法院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有權依據自己查明的事實并依據法律規定作出采納與否的表決。
七、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么,勞動仲裁程序是什么
為您提供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么的答案,希望您滿意!因為員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均屬于勞動仲裁范圍,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具體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如下一、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 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 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 申請仲裁的日期。
八、勞動仲裁的方式有哪些,勞動仲裁的方式有哪些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仲裁庭審理案件有兩種方式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開庭審理是指在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的參加下,由仲裁庭主持,對案件進行審理的活動。開庭審理是仲裁活動的實質階段,有利于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有利于查明案情,公正仲裁。但有時案情比較簡單,對事實爭議不大,或考慮到其他因素,如當事人不在仲裁機構所在地,來往不方便,并且書面材料已很充分等等,當事人雙方可以協議進行書面審理。仲裁庭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依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及當事人提供的其他書面材料直接進行裁決。在仲裁中,開庭審理相對于書面審理來說,較為普遍,只要沒有相反的協議,仲裁庭都應當進行開庭審理,以便通過雙方當事人在庭上對出示的證據進行質證并陳述各自的觀點進行辯論,使仲裁庭對案情更加明了,做出公正合理的裁決。在書面審理的情況下,仲裁庭會給雙方當事人充分的機會交換材料,進行書面辯論。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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