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有金塔縣工傷咨詢?
一、請問,工傷咨詢電話是多少?
對于請問,工傷咨詢電話是多少?這個問題,解答如下既然有了工傷申請的受理書,那么在受理開始兩個月內下發工傷認定書,可以找當地有關部門咨詢上海工傷賠償咨詢電話是多少,可以咨詢工傷申請情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二、工傷認定去哪里查,工傷認定在哪里進行?
你好。單位不為你申報的,你可以自己申請工傷認定。你可以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辦理點申報。 先去那里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正本和副本,再根據要求填寫完相關,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后,最后交給工作人員即可。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以上就是一些有關于工傷認定在哪里的相關信息
三、關于工傷糾紛怎么咨詢是怎樣規定的
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工傷認定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我想咨詢一下工地工人下班路上受傷誰負責
工地工人下班路上受傷屬于工傷由用人單位負責。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我是我是油田工人,工傷,怎么申請傷殘補助金
申請提交材料1、《工傷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申請表》;
2、工傷職工勞動合同;
3、已辦理的退工通知單;
4、已辦理的停保花名冊;
5、申請之日近2年的社會保險征繳情況稽核結論書。
用人單位向工傷保險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后,工傷保險管理中心對材料進行審核,受理,并對申請受理進行調查和核實,確保后,60天內,將符合規定的賠償一次性支付給工傷職工。
六、做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工傷應怎樣認定
一、工傷應怎樣認定工傷認定,是指國家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患職業病是因工造成的,還是非因工造成的事實。1、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以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為工傷的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對工傷認定的范圍,應予注意的是,《工傷保險條例》對《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作了較大的修訂,擴大了工傷認定的適用范圍,增加了視為工傷的情形。新發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的標準更為準確、寬泛。增加了一項新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對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只須在上下班途中,即可認定為工傷,而不必限制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由此可見,新發布的《工傷保險條例》加強了對職工合法權益的保護。
二、做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在現階段,各地統籌地區不是按統一的行政級別設置的,而是根據具體情況設定的。這一點必須明確。根據有關規定,工傷保險基金在直轄市和設區的市實行全市統籌;其他地區,如自治州、地區行署等地的統籌層次,由各省、自治區確定。需說明的是,直轄市實行的是省級統籌,但其不承擔工傷認定的具體事項。為此,《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第3款規定,應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的工傷認定,按照屬地原則由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從性質上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關個人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樣規定有利于保護工傷職工和所在企業的利益。究竟做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按照上文的介紹,我國規定一般是到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不過此時要注意申請認定的時效,超過了規定時效的,原則上是不會在受理申請了。而在受理了申請之后,認定部門也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認定結果。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17條
七、工傷的申報部門有哪些,工傷申報的流程
一般是在工作單位所在的鎮或區社保局申請即可,工傷申報的部門不需要到市級的部門,也不須要去勞動局,因為勞動局受理之后還是會轉到社保局去認定,反倒手續更復雜, 你可以直接所在鎮的社保局或松崗區社保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填好之后,連同相應資料(以社保局的書面“提交資料清單”為主)交至社保局即可,社保局會在一個月內做出決定是否認定為工傷。 認定為工傷的,如果本人或本人單位要求做傷殘等級鑒定的,會指定鑒定中心鑒定,傷殘鑒定結果大約十到十五天左右下來。不愿做傷殘鑒定的,大約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就可以辦理醫藥費等的報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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