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幾個式1.殘疾賠償的相關問題2.有關傷殘賠償的法律規定3.傷
一、傷殘賠償標準與人身傷害傷殘等級如何計算與賠償
醫療費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受害人先后到數個距離基本相等的醫院治療的,一般應認定最先就診醫院的醫療費,但該醫院治療失誤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除外。應經醫務部門批準而未獲準擅自另找醫院治療的費用,一般不予賠償。受害人重復檢查同一科目而結果相同的,原則上應僅認定首次的檢查費用,但治療醫院確需再行檢查的除外。如檢查結果不一致,確診之前的檢查費用均應認定。受害人擅自購買與損害無關的藥品或治療其他疾病的,其費用不予賠償。為大家提供的人身傷害傷殘賠償標準 ,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二、"工傷賠償人身傷殘賠償后,還能起訴人身傷害賠償嗎?"
您好!關于“工傷賠償人身傷殘賠償后,還能起訴人身傷害賠償嗎”的回復如下在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除了后續治療費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決賠償問題。而在工傷賠償中,除了5-10級傷殘可以一次性解決賠償外,
1-4級傷殘一般法律不允許一次性賠償解決,因為1-4級傷殘一次性解決往往不利于傷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傷者如果25歲、4級傷殘的話,如果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萬元以上的總額累計。如果1-3級還有護理費的話,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和護理費總額累計可達數百萬元之巨。所以,
1-4級傷殘,國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賠償解決,因為傷者吃虧太大了。目前,在我國有的省、市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或規章規定了1-4級可以一次性解決(例如北京、天津等),但賠償額真的是杯水車薪,建議傷者及其家屬最好不要采取這種方式,還是按月賠償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生效了,
1-4級傷者的后半生將會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一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三、"殘疾賠償標準與傷殘等級如何確定賠償金額"
您好,關于“傷殘等級如何賠償,傷殘賠償標準”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關于傷殘等級賠償標準的如下一、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是指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由于人身損害造成的殘疾受害人致使勞動能力部分喪失或者全部喪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以后,會減少或者喪失自己的收入。這種損失,是人身損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種財產損失。對于這種財產損失,應當由賠償義務人進行賠償。確定殘疾賠償金時,應當考慮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的因素1、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全部賠償;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其喪失的程度,賠償相應的數額。——相對勞動勞動能力喪失說2、在具體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或傷殘等級的確定上,可以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3、考慮到現實生活中的實際人身損害賠償的復雜性,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5條第2款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等等“,此條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考慮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殘疾賠償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茫ㄊ杖耄﹩适дf(又稱差額說)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二、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5條
四、工傷賠償標準工傷傷殘賠償多少?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條件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享受康復性治療費待遇的條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三款、《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六款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四款。
3、交通食宿費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享受條件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四款。
4、輔助器具費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條件由工傷醫療機構提出建議,經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確認需要輔助器具。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8條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一、二款。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么標準進行計算??蓞⒄铡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的規定處理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8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1條
五、傷殘賠償金是多少?故意傷害賠償金怎么賠?
1、醫療費。包括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憑據給付,外地治療有轉診單;);
2、誤工費。受害人收入標準(天/月/年)×誤工時間(有實際收入按實際收入,沒有實際收入的按同行業中等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住院天數);
4、護理費。(有收入按收入,無收入按誤工標準×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
5、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6、交通費、住宿費(需要記錄并有憑證);
7、精神賠償金。
六、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工傷傷殘離職賠償
《工傷保險法》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以上就是對工傷傷殘離職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的解釋。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法》 第三十五條
七、工傷傷殘賠償金標準是什么?
您好,對于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目前的這個工傷傷殘賠償金是什么,具體是1、醫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條件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享受康復性治療費待遇的條件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治療。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三款、《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六款2、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四款。
3、交通食宿費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享受條件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四款。
4、輔助器具費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條件由工傷醫療機構提出建議,經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確認需要輔助器具。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8條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一、二款。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么標準進行計算。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的規定處理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6、生活護理費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50%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40%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30%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7、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月數一級24個月 ;二級22個月 ;三級20個月 ;四級18個月 ;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 ;七級12個月 ;八級10個月 ;九級8個月 ;十級6個月。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
8、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百分數本人月工資實務中一般按定殘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無明文規定)一級至四級一級
90% ;二級
85% ;三級
80% ;四級
75%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條件從評殘后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基金補足差額。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五級至六級五級
70% ;六級
60%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條件難以安排適當工作。如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適當工作,則發放正常工資。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一款。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在北京市兩項合并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一級至四級不享受。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五級至六級五級30個月、6級25個月。條件之一①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②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③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第二款、《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七級至十級七級20個月,八級15個月,九級10個月,十級5個月。條件之一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 ;②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③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第(二)、(三)、(四)項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④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費用支付單位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超過5年(含5年)的,應當支付全額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不足5年的,每減少一年扣除全額的20%,但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全額的90%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法律依據《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36條。
10、舊傷復發待遇享受上述1、
2、
3、
4、5的待遇。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29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8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1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1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1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2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34條
[3]《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4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3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6條
[1]《勞動法》 第25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4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6條
[1]《勞動法》 第25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35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6條
[1]《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3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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