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提取具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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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不了宅基地怎么辦?
第二章 宅基地申請與審批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并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并公布后,逐級報鄉(鎮)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準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條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一)年齡未滿十八歲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三)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第十條 農村村民占用農用地建設住宅的,應當由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設住宅的,應當依法報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按前款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農田建設住宅。第十一條 農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設住宅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事先開墾與占用耕地的面積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并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沒有開墾條件或者開墾的耕地經驗收不合格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法向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繳納耕地開墾費。第十二條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權,由村民委員會向鄉(鎮)土地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可以收回(一)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進行舊村改造需要調整的宅基地;(二)為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占用的宅基地;(三)農村村民一戶一宅之外的宅基地;(四)農村“五保戶”騰出的宅基地;(五)自依法批準之日起連續二年未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六)縣(市)人民政府規定應當收回的其他宅基地。由于前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地上附著物的評估價格對原宅基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以上是對宅基地注冊不了的相關資料,望采納。
二、想申請杭州公租房,怎么才能申請到
1、申請家庭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領取《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Ⅰ》及其它相關表格。
2、屬于《受理公告》申請對象范圍的申請人填寫好《申請表》到夫妻雙方單位和家庭成員單位蓋章后,在日常工作時間攜帶《申請表》、申請材料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申請公示登記。
3、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根據社區通知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4、經審核基本符合準入條件的申請人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婚姻證明原件到戶籍所在區建設(房管)局進行受理登記。經校驗原件后,簽字領取《受理單》。
5、申請家庭根據《選房公告》規定憑《受理單》到選房現場參加選房。以上就是怎么才能申請到公租房的回答望采納
三、勞動仲裁后,申請不了怎么辦
對于勞動仲裁后,申請不了怎么辦這個問題,解答如下仲裁申請提交以后,一般在一個月以內會將書面文件快遞給雙方當事人,并寫明仲裁日期,雙方需根據日期由本人或代理人出席。勞動仲裁以調節為主,目的在于通過民間的力量處理糾紛,其結果并不具有強制性,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可以在仲裁結束后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法院有權利對過錯方執行強制執行,以保障當事人利益。上面就是申請勞動仲裁后怎么辦的相關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四、杭州怎么申請勞動仲裁,規定是什么
律師解答在杭州,應當遵守以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
1、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包括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2、在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內申請,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限制。
3、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基本信息(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五、浙江省人才居住證申請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向浙江省縣(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門申請辦理,辦理流程
1、由本人或用人單位向縣(市)以上人事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2、提交下列、本人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業績證明材料;有效的身份證明;在本省受聘地的住所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或投資、經營業績的相關證明。
3、人事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表和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認定工作。
4、到相關公安部門領取《居住證》。
相關法律規定
《浙江省實行引進人才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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