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了尋釁滋事尋釁煽動罪是否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一、未成年犯了尋釁滋事,尋釁滋事罪可不可以進行取保候審
1、符合法律規定的,能夠進行取保候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二、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理,尋釁滋事罪怎樣處罰
你好,關于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是怎樣的,首先尋釁滋事罪是指故意尋釁滋事,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或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尋釁滋事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刑法》第293條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隨意毆打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使用暴力、脅迫方法強拿硬要的,屬于本罪與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想象競合犯,按從一重罪處罰的原則,應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定罪處罰,而不定本罪;以暴力或者其他強制方法追逐、攔截婦女的,屬于本罪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法條競合犯,應以其中特別法條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定罪處罰。有關司法解釋,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犯本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實踐中,應正確認定和處理擾亂尋釁滋事行為,要注意區分結伙斗毆行為與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行為與尋釁滋事罪、以強拿硬要的形式尋釁滋事的行為與搶劫罪的界限。相關法律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93條
[2《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3《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