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無故曠工離職,最后工資要付的嗎員工無因曠工,最后無故失業,最后要付工資嗎
一、員工無故曠工離職,最后工資要付的嗎
1、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后,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因此,勞動者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須為勞動者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因勞動者本人的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引用法規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二、小時工突然離職能扣工資么?
只要工作滿了一個小時就可以拿工資。國家法定規定,小時工屬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隨時進行去辭職的,并且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小時工進行留下,并且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小時工進行勞動賠償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012修訂)》 第六十八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 第七十一條
三、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當天提出離職可以當天走嗎,工資扣多少
1、離職不能扣工資。只要勞動者是正常提出辭職并離職的,用人單位就不可以扣押員工工資,在離職當天就應當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
2、如果單位不是在離職當天結清所有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四、員工因為曠工離職有工資嗎
1.曠工形式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計算工資,但勞動者也應賠償損失。
2.曠工,指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者請假未經批準而缺勤。曠工后自動離職,實際就是不告而別,是嚴重違紀行為,屬于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因此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工資,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和法律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者即使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結清勞動者工資。
結清工資和賠償損失應當分別計算,合并結算。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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