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遺囑繼承時效限制嗎?
一、公證遺囑繼承有時效限制嗎,該如何規定的
公證遺囑的繼承是沒有時效限制的,不過《民法典》中明確規定,遺產繼承是從被繼承人去世之后開始的,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后,確認被繼承人有公證遺囑的,就應該按照遺囑中的分配方案分配遺產,如果對遺產分配產生了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
二、繼承遺產有時間限制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繼承遺產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如果是受遺贈的,是有時間限制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根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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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三、繼承和遺贈有期限限制嗎,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繼承和遺贈有期限限制,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