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一、公司被勞動者仲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公司被勞動者申請仲裁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二、公司解雇員工,新勞動法規定是怎樣補償的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公司解雇員工,新勞動法規定的補償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符合經濟補償的,應該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
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三、公司勞動仲裁是什么?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那么勞動仲裁是什么意思,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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