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和相關規定
一、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法定條件是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滿3年;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提出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住房出售行為和贈與行為;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財產低于最低限額。
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引用法規
[1]《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二、經濟適用房上市交易有哪些限制性規定?
1.最重要的是對年限的限制。
2.對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收益的限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權屬證書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場價格上市出售或者換購。上市出售的,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減免和由政府承擔的費用,并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換購的,必須以不高于屆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確定的符合購買條件的居民后,方可再次申請購買。未滿規定年限確需出售的,必須以不高于屆時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出售給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確定的符合購買條件的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以市場價格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后,不得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法律依據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三、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都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如下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四、人才購房具備哪些條件,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人才購房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當地沒有住房,或雖然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
2、應當是當地所需要的人才;
3、在本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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