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擔保是否構成連帶責任?
一、混合擔保是連帶責任嗎
不是連帶責任的。
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擔保區(qū)別
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
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二、個人獨資企業(yè)是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嗎
個人獨資企業(yè)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獨資企業(yè),即個人出資經(jīng)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jīng)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jīng)營收益的企業(yè)。自然人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最古老、最簡單的一種企業(yè)組織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業(yè)、手工業(yè)、農業(yè)、林業(yè)、漁業(yè)、服務業(yè)和家庭作坊等。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第十八條,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在申請企業(yè)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chǎn)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chǎn)對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個人獨資企業(yè)法》 第十八條
三、在確定了承擔補償責任的責任主體后是連帶責任嗎
1、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間應承擔按份責任而非連帶責任。
2、理由按份責任可以減輕壓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補償。同時,通過“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動提供證據(jù)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可以縮小加害人范圍,經(jīng)濟上的驅動更能刺激他們作證的義務。另外,按份責任的承擔也可以起到預防類似案件發(fā)生的作用。而連帶責任,一是過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責任,達不到息訴的目的且不利于社會安定;二是有違公平原則,使得正義無法實現(xiàn);三是連帶責任將導致內部之間求償權的無法實現(xiàn)。
四、擔保人的姐姐有連帶責任嗎
1、擔保人的姐姐沒有連帶責任。
2、擔保人如果是提供擔保物擔保的,以擔保物價值為限承擔擔保責任,對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保證人,并且保證合同有約定的,承擔連帶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shù)臋嗬欠闪碛幸?guī)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方式】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五、擔保人配偶有連帶責任嗎
現(xiàn)行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夫妻一方為他人提供擔保,配偶也必須隨同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chǎn)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以及婚前財產(chǎn)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清償。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六、公司擔保人有連帶責任嗎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司擔保人有連帶責任嗎”的解答如下有連帶責任擔保人免責情形有三種1.所謂特殊情況,特殊對“貸”。擔保人若是有證據(jù)證明,債務人與債權人合起伙來串通一氣,誘騙保證人提供貸款擔保,便可免責。
2.債權人使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愿的情況下,簽訂保證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無需承擔還款義務。
3.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且債權人與擔保人未約定保證期限,債權人有權自債務履行期滿的半年內,向保證人主張還款權力。若在此期間,債權人成為了“淡定哥”,沒有行使權力,則視為主動放棄,擔保人可再度回到放晴的天空,摘掉負債的帽子,呼吸新鮮空氣。不難看出,可以免責的擔保人,身上都有一種特殊性。所以,還是要提醒大家,擔保有風險,承諾須謹慎。即便是親朋好友打出“同情牌”,以憐憫姿態(tài)請求你成為擔保人,你也應當理智為先,冷靜抉擇。因為在法律的束縛下,一旦簽訂了擔保合同,你的人生路便會與債務人捆綁在一起,直至債務償清。當然,對于關系太過親近的人提出的請求,都屬請求簡單,推脫太難。如果難以拒絕,萬般無奈之下扛起了擔保人的擔子,不如選擇風險相對可控的一般保證,而非連帶責任保證。妙處在于,貸款還不上時,債權人會優(yōu)先向債務人追償,在債務人的財產(chǎn)被執(zhí)行后,保證人才會對不足部分承擔責任。相當于,擔保人控制了債務償還的局面,縮小了債務承擔的面積,有著拒絕扮演“冤大頭”角色的先見之明。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wǎng)網(wǎng)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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