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的合同是指什么?附條件合同有哪幾類,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一、附條件的合同是指什么,附條件合同有哪幾類,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附條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別約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的是否成就作為合同效力的發生或者消滅的根據。附條件合同有下列四類
1、延緩條件。延緩條件是指以其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發生的條件。
2、解除條件。解除條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終止決定于所附條件的成就。
3、肯定條件。肯定條件是指以發生某種客觀事實為附條件的,故又稱積極條件。
4、否定條件。否定條件是指以不發生某種客觀事實為其條件的,故又稱消極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二、附條件合同什么時候生效,法律上如何認定
律師解答附條件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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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2]《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條
[3]《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條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條
三、按照法律規定什么是附條件的合同,有沒有規定?
在合同中約定特定的條件,以該條件的成立作為合同生效的前提就是附條件合同,這類合同與普通合同一樣具備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附條件合同中的條件有四種,分別是延遲條件,肯定條件,解除條件和否定條件。
四、附條件合同的生效條件是什么,法律規定是什么
1、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并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
2、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實。
3、所附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
4、所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
五、附條件合同生效需要哪些條件,有哪些法律規定
1、所附條件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并且作為合同的一個條款列入合同中。
2、條件是將來可能發生的事實。
3、所附條件是當事人用來限制民法典律效力的附屬意思表示。
4、所附條件必須是合法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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