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撫養關系,繼母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一、無撫養關系,繼母子女有贍養義務嗎
無撫養關系,繼子女沒有贍養繼母的義務。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由于繼子女和繼母之間并不構成撫養與被撫養的關系,所以繼子女并無贍養繼母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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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二、不盡贍養義務,有繼承父母財產權嗎
不盡贍養義務,一般有繼承父母財產的權利,但可以少分或不分。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之一,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三、爸爸沒有撫養過我,我還有贍養義務嗎
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父母未盡撫養責任,子女成年后不可以拒絕贍養父母。我國民法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該義務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將父母是否對其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
2、除非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如父母殺害子女,父親奸污女兒的,父母虐待、遺棄子女等。
3、贍養父母方式可自行協商視具體情況而定,如定期支付贍養費、關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分擔為其治病所需的醫藥費、手術費、住院費等。
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義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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