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合同的網貸是否有效?依據何在?
一、沒簽合同的網貸有效么,有什么依據?
沒簽合同的網貸是有效的,前提是網貸行為必須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款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二、網貸合同沒有我的簽字,合同有效嗎
雖然訂立了書面合同,但沒有簽字或者蓋章怎么辦
在合同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是十分重要的,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就不能最終確認當事人對合同的協商一致,也就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有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但是,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也只是形式問題,實質上應當追求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一個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已經履行,而僅僅是沒有簽字蓋章,就認定合同不成立,則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此,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上述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三、沒簽合同的網貸有效么包括哪些依據
首先,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的,是構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條款。對于P2P行業來說,其中關于“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條款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有些網貸平臺沒有合同,但有《借款協議》,其中若沒有使用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或名稱,而是用當事人在該平臺的注冊用戶名代替,會影響《借款協議》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真實符合法律規定則是有效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四、網上貸款簽訂的合同有效嗎,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網上依法簽訂的貸款合同有效。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當事人訂立借款合同,應當明確貸款的利率,合同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五、沒簽合同的網貸有效么包括什么依據
首先,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的,是構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條款。對于P2P行業來說,其中關于“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條款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有些網貸平臺沒有合同,但有《借款協議》,其中若沒有使用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或名稱,而是用當事人在該平臺的注冊用戶名代替,會影響《借款協議》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真實符合法律規定則是有效的。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六、簽署了網絡貸款合同但沒有放款,合同生效嗎
根據合同的約定,必須是放款以后,貸款合同才會生效。貸款機構沒有放款,屬于貸款機構單方面違約,這個合同自然不能生效。而且一旦合同生效,用戶就必須按照規定來進行還款,這樣對于用戶來說肯定是不公平的。
因此,用戶申請網貸,只要貸款資金未到賬,都是不需要還款的,放款失敗就相當于貸款申請失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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