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合同是否只能采取書面形式,規定是什么
一、訂立合同是否只能采取書面形式,規定是什么
訂立合同不是只能采取書面形式,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訂立合同時,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書面形式、推定形式、公證形式、批準形式或登記形式。
二、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但未用,合同有可能成立嗎
可能成立。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應該通過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但是,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因此,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但未用,合同仍有可能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訂立合同只能采取書面形式嗎?,有哪些規定
訂立合同不是只能采取書面形式。以口頭形式或者其它形式也能訂立合同。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四、合同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嗎,口頭約定能成為嗎
合同不是一定要采用書面形式,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訂立過程很方便快捷。但是口頭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舉證。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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