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程序
一、土地的使用權的變更程序是怎樣的
1.土地使用權的變更的程序是先取得出讓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然后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實現土地使用權的變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七條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十七條
二、公司名稱變更的申請辦理程序是怎樣的呢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一、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提交資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等等。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9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9條
三、申請變更法人的程序是怎樣的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如果存在股權轉讓須填寫股權轉讓協議,如果法人是外地戶口那么要辦理暫住證)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新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老的代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四、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是怎樣的,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如下
1、簽訂轉讓協議;
2、協議雙方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3、審核材料后,完成變更登記。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由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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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1]《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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