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案件訴訟費應由誰負擔?
一、繼承案件訴訟費的負擔者是誰?該如何規定的
繼承案件訴訟費的負擔者是敗訴的一方承擔,訴訟費用的承擔需要法院判決之后,如果一方敗訴,該方需要承擔訴訟的費用,如果勝訴方想要承擔也是可以的,按照具體的情況決定負擔的金額。
二、訴訟費支付給被告,還是由被告承擔?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訴訟費是否可以支付給被告”問題回復如下你好,想要具體解釋訴訟費由被告承擔還是有敗訴方承擔的提問,需瀏覽以下一、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二、訴訟費用負擔的其他情形
1、二審改判,訴訟費負擔二審法院改變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一審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2、法院調解結案的訴訟費承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決定。
3、再審的訴訟費負擔1、依照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審判監督程序,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
2、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由敗訴方負擔規定負擔。
3、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4、離婚案件訴訟費負擔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5、撤訴案件訴訟費負擔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6、減少訴訟請求的訴訟費負擔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7、督促程序訴訟費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8、公示催告訴訟費負擔公示催告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9、申請執行訴訟費負擔1、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
2、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決定。
10、申請保全訴訟費承擔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提起訴訟的,可以將該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11、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效力訴訟費負擔撤銷仲裁裁決或認定仲裁協議效力申請費,由法院依照誰敗訴誰負擔規定決定申請費的負擔。
12、海事案件訴訟費負擔海事案件中的有關訴訟費用依照下列規定負擔(一)訴前申請海事請求保全、海事強制令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就有關海事請求提起訴訟的,可將上述費用列入訴訟請求;(二)訴前申請海事證據保全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三)訴訟中拍賣、變賣被扣押船舶、船載貨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申請人預付,從拍賣、變賣價款中先行扣除,退還申請人;(四)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申請債權登記與受償、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案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五)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13、特別程序訴訟費承擔依照特別程序審理案件的公告費,由起訴人或者申請人負擔。
14、產案件訴訟費承擔依法向法院申請破產的,訴訟費用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從破產財產中撥付。
15、訴訟費增加的負擔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
三、民事訴訟費最終誰承擔,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民事訴訟費最終是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引用法規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
[1]《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四、訴訟費敗訴方承擔,訴訟費不承擔怎么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于訴訟費敗訴方不承擔怎么辦的問題,敗訴方不交訴訟費法院可以進行強制執行。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后,根據審理情況決定①一般情況下,訴訟費應由敗訴的一方當事人負擔。②原告、被告各有勝敗時,訴訟費由人民法院決定雙方當事人共同分擔,原則上是按勝訴、敗訴的比例分擔。③敗訴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訴訟時,訴訟費用可由法院按他們的人數和各自與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大小,確定各自負擔多少,其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應由該當事人負擔。④撤訴的案件,訴訟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⑤由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⑥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二審調解結案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法院決定。⑦離婚案件的訴訟費負擔,不能簡單地按勝訴、敗訴確定費用負擔,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據案情和當事人的具體情況決定負擔辦法。⑧如原告勝訴,預交的案件受理費,由法院責成被告負責償付。⑨作為當事人的公民,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免交,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當事人應當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含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部分再審案件受理費。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包括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法院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對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下列四種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的情形包括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
2、申請費。當事人依法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1、申請執行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2、申請保全措施;
3、申請支付令;
4、申請公示催告;
5、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6、申請破產;
7、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8、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本項費用由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法院交納工本費。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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