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和行政決定的區別是什么?
一、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決定的區別是什么?
你好,行政強制執行與行政強制措施的區別具體如下第一、行政強制措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采取的強制手段,往往屬于為迅速查處違法行為而作出的臨時性處置。而行政強制執行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之后,為執行該行政決定所采取的強制手段。第二、行政強制措施都是暫時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日。而行政強制執行則是終局性的。
二、行政強制與強制執行的區別及其法律規定
行政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在于目的是不同的行政強制執行的目的是在于要求相對人強制履行義務,而行政強制措施,目的是使相對人的人身和財產保持在一定的狀態。其次兩者之間的前提和動因都是不一樣的。
三、行政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的區別
行政強制執行和行政強制措施有什么區別?是這樣的第一、行政強制措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前行政機關采取的強制手段,往往屬于為迅速查處違法行為而作出的臨時性處置。而行政強制執行都是在行政決定作出之后,為執行該行政決定所采取的強制手段。 第二、行政強制措施都是暫時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日。而行政強制執行則是終局性的。
四、行政強制執行是由法律設定嗎-->行政執行,即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程序,對被執行人的行為進行規范、懲罰
關于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的問題:根據《行政強制法》第13條第1款規定行政強制執行由法律設定。因此,只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法律才能設定行政強制執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無權設定行政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行政強制法》 第13條
五、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差異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的差別主要體現在二者,目的不同、前因不同、動因不同、實施主體不同以及最終的結果不同,行政強制執行措施,又可以稱為執行性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行,是指要求不服從的單位或個人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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