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
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
3、不屬于本行政復議機關管轄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4、同一行政復議申請,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或者同一主體、同一事實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
二、行政復議受理的條件包括什么
行政復議受理的條件包括(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行政復議法》第六條
引用法規
[1]《行政復議法》 第六條
三、行政復議不予受理的范圍有哪些
專業分析1、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
2、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
3、不屬于本行政復議機關管轄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4、同一行政復議申請,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受理的;或者同一主體、同一事實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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