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離婚能否分,法律規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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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買的房子,婚前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離婚能否分,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婚前買的房子,婚前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是不參與分割的。
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二、婚前買房,婚后辦房產證,房子屬于婚前財產,需要做公證嗎
1、婚前財產并不是一定要做公證的,婚前個人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就已經取得的財產,該財產并不會因結婚而自動轉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將來離婚,該財產也是屬于個人的。
2、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如果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則公證書可以作為證據,在對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有爭議時,直接被法院采納,但能提供確實證據證明是結婚前取得的財產,法院也一樣會確認這個事實的。
三、婚前買的房子結婚,婚后辦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購房的定性是以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的時間這準的,如果購房合同時間及發票時間都是拿結婚證之前,而房產證又只寫一個人的名字,那就這房子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就算是雙方都出了錢,也只是一方對另一方的債務而已。這個要看你們當地的政策,據我所知有的地方是按房產證上的時間來計算的。而有的地方則是按購買時間來計算的。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夫妻共有財產,如果是后者的話,那么就是屬于個人財產。
四、婚前貸款買房,婚前辦房產證。房產證這兩個人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1、一方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的。很多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后共同還月供,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
3、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因此,婚前購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
五、婚后買的房子,婚后辦房產證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的產權認定是以簽訂合同為準,不是以獲得房產證的時間為準。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后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后買的,即使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3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后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六、女方婚前付首付買房,婚后辦房產證,是否屬于婚前財產
1.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房產證的取得與房屋產權歸屬并沒有關系。財產權益在婚前簽訂購房合同后就已經取得,房產證是婚前訂立的購房合同及付款行為的結果而已。因此不能認為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是婚后財產。
2.如果首付款是男方女方在婚前支付的,那么即使是在婚后取得的房產證,仍屬于男方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3.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4.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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