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定金能否生效?
一、賣房子交定金是否有效?
賣房子沒簽合同交定金生效。賣房合同的生效要件是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賣房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買賣關系不得損害他人利益。
二、賣房合同簽了不想賣了怎么辦,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
法律分析
賣房合同簽了不想賣了買方可以要求賣方在約定期限內履行買賣義務,或起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及時履行房屋買賣合同;期限屆滿后賣方仍未履行的買方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由賣方無條件退還所有購房款項,一并承擔違約賠償金。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2]《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三、房屋買賣合同未登記是否有效,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
同樣有效,房屋買賣合同未登記是不會影響到房屋的買賣行為;但對于不動所有權的設立是不產生效力的;一般在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之后就需要及時的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四、賣房子的合同是否可以代簽有法律規(guī)定
賣房合同是可以代簽的。但是代簽賣房合同是否有效視情況而定1.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2.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3.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經過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擔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shù)姆秶坏贸^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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