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武器彈藥罪的處罰有哪些,法律有規定嗎?
一、走私武器彈藥罪的處罰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走私武器彈藥罪的處罰有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多久,私藏槍支彈
刑法第128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于“情節嚴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予以了明確,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引用法規
[1]《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2]《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三、走私武器彈藥罪怎么判
1、走私武器、彈藥罪一般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武器、彈藥的禁止進出口制度,對象是武器、彈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款 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四、走私武器、彈藥罪該如何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