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運用受托財產行為構成犯罪的應該怎樣處罰
一、背信運用受托財產行為構成犯罪的應該怎樣處罰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背信運用受托財產行為構成犯罪的應該如何處罰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犯了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犯罪應該怎么樣處罰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托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