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藥品報銷難,如何找到單位報銷?
一、工傷有工傷保險,可是醫藥費是自己出的,該怎么找單位
可以先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再向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具體幾級傷殘以鑒定結果為準,最后,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有工傷保險的,除社會保險部門支付勞動者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外,用人單位一般需要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護理費、交通費等等費用,沒有工傷保險的,全部由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
二、工傷醫藥費是由誰出的/工傷者醫藥費的來源
工傷住院費用由用工單位或者個人先行墊付。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審核報銷;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工單位支付。由于工傷治療限定了藥品目錄等,超范圍用藥工傷保險基金不予報銷,一般情況下,不能報銷的部分都是超范圍的用藥。但是你只要能證明屬于搶救和治療需要用藥,不是本人或者家屬自行做主用藥,可以由醫院出具證明,由工傷保險基金或者用工單位給予報銷。住院治療剩余六萬元,所在單位要求你們個人承擔,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單位要求在評殘賠償所得中扣除,這是不合理的。按照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和規定,單位只能同你們協商進行處理。如果單位要執意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就行訴訟。上述即為工傷賠償醫藥費由誰出的具體,謝謝采納!
三、工傷誤工費,誰出?
誤工費由侵權人支付。
首先,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于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其次,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最后,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四、工傷保險有誤工費嗎?
職工的工傷賠償的項目是不包括誤工費的,但是對工傷的補償有12個月以內的停工留薪期1、工傷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勞動者在工作中因為意外受傷,其治療所花費的各項費用需要用人單位進行承擔,當傷害造成后,需要職工先要申請進行工傷認定,也就是勞動者是否構成工傷,我國有專門的認定機構那就是事故發生當地所在的勞動局,如果當地勞動局對該事故經過鑒定后認定是工傷機構,那么有這個權威的鑒定就可以作為日后索賠的憑據。也就是說在認定工傷之后就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用于保障勞動者因為工傷無法取得勞動收入無法在失去勞動期間的生活保證這些問題。
2、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的工傷賠償的項目是不包括誤工費的,但是對工傷的補償有12個月以內的停工留薪期。也就是說,職工無法正常工作的時候可以按停工留薪期計算,這段時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由職工所在單位按月進行發放。但是要注意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下的重大傷殘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對待,并適當延長停工留薪的時間。
3、工傷的費用是由我國工傷保險基金與企事業單位承擔,所以說不會存在誤工費的問題。只是說勞動者如果在醫療過程中產生的護理費企業是要承擔護理費的。同時職工也會享受工傷期間的各項具體待遇。比如在公司期間需要支付的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個人需攜帶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工傷事故前三個月的工資表、個人所得稅證明以及工傷鑒定其他的相關材料。
4、總結來說;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具體要按照導致工傷的原因是什么、勞動者發生工傷是否在醫療期間、勞動者所從事的行業、勞動者的工資收入等來具體劃分,并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合理的賠償,確保對我國職工的誤工費賠償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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