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離婚后財產分割需提供哪些證據,法律有何規定

一、離婚訴訟中,離婚后財產分割要怎樣的證據,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離婚需要能夠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來分割財產,證據包括產權證書、個人工資條、獎金等資金收據、銀行的資金往來賬單等;證據必須來源合法,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二、離婚2年后財產未分割怎么辦,法律規定是什么
如果夫妻雙方在進行離婚的時候沒有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兩年之后也可以進行協商分割,可以通過進行協議工作的方式將共同財產進行工作。如果雙方協商不下的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的途徑來分割共同財產。
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一是男女平等原則。
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三是有利于生產和生活原則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從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實際價值。
四是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原則。
四、離婚時財產分割的規定和法律規定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如下1.首先應當明確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屬于個人財產的,離婚時無需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五、如何起訴離婚并進行財產分割?
律師解答
起訴離婚沒有財產分割的,起訴人可以直接在訴訟請求中明確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而不涉及財產分割即可。我國民事審判程序遵循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不主張的,人民法院是不會進行審判的。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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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六、離婚后,財產怎么分割的,法律有哪些規定
離婚時,對于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是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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