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分了戶口,卻找不到宅基地,如何申請?
一、結了婚,分了戶口,沒有宅基地,如何申請宅基地
農民分戶后還可申請宅基地,以下情況可申請:1、家中子女有獨立的經濟能力和生活能力,且需要獨自居住的。
2、家中子女為非獨生子女,子女已經成家立業(yè),且常年獨立居住生活的。
這四類人不允許分戶
1、未滿18周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農村青年不能申請分戶;
2、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且沒有生活能力者不符合重新分戶的條件;
3、分戶申請人與戶主同居一處的情況不能分戶;
4、恰值拆遷或征地時提出的分戶申請無效,不能分戶。
首先看看您是否符合上述申請條件,然后去土管所問問情況。
二、結婚后和父母早已分戶,有單獨戶口本能否申請宅基地
1有單獨戶口本的可以申請宅基地,而且申請宅基地的話,也沒明確必須是單獨戶口。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主要有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fā)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以及進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搬遷的。申請農村2宅基地的流程為
1、村民向村民小組提申請,填寫《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并張榜公布,經村民會議或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通過后,到村委會加具意見;
2、村委會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設用地選址意見書》及其他附件后20日內,對申請人的戶口、用地位置、土地類別、土地權屬、原房屋情況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意見并送當地國土所。
3、國土所接到《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后,應指定專人負責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村委會轉申請人。符合建房用地條件的,即加具意見并經鎮(zhèn)政府審核后,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4、縣國土資源局批準的,核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行政許可決定書》,并在村委會公布。不予批準的,發(fā)給《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三、農村分戶未結婚可以申請分宅基地嗎
有單獨戶口本的可以申請宅基地,而且申請宅基地的話,也沒明確必須是單獨戶口。 申請農村宅基地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主要有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fā)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以及進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搬遷,所以結婚分戶申請宅基地是可以的呢。
四、已婚農村戶口如何獲得宅基地?
關于農村戶口沒有宅基地可以申請嗎這個問題,第七條 農村村民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一) 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二)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三) 因發(fā)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以及進行鄉(xiāng)(鎮(zhèn))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yè)建設,需要搬遷的。第八條 農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并提交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經討論同意并公布后,逐級報鄉(xiāng)(鎮(zhèn))土地管理機構、縣(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和縣(市)人民政府審批。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村民委員會應當公布批準使用的宅基地。
五、無結婚證如何辦理分戶口?
你好,有關沒有結婚證可以辦戶口嗎提問,我做出以下回答這是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未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yī)院填發(fā)的《出生醫(y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證件證明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收據》,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現在要做的流程1.先到本人生小孩的醫(yī)院、讓醫(yī)院補開一張《出生證明》。
2.再拿著本人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到本人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交罰款、交了罰款計生部門 會開一張《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收據》給自己。
3.再拿著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出生證明以及征收社會撫養(yǎng)費收據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上戶口。記得要跟公安說是要給《非婚生》的小孩上戶口、這樣公安才不會要你的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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