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判刑規定?
一、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判刑規定?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判刑最新規定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中。自然人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四)偽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1]《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二、認定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后會被怎樣判刑
1、本條第2款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檔次的刑罰。
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這里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具體情況由最高司法機關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司法解釋予以明確。一般而言,情節嚴重應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偽造、變造、轉讓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2、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數量較大的;
3、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經營,嚴重干擾國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詐騙的;
6、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營業,給客戶、經營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三、犯了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本條第2款實際上規定了兩個檔次的刑罰。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里所說的“情節嚴重”的具體情況由最高司法機關在總結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司法解釋予以明確。一般而言,情節嚴重應包括下列情形
1、多次偽造、變造、轉讓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2、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數量較大的;
3、偽造、變造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又出售、出租的;
4、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經營,嚴重干擾國家金融秩序的;
5、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詐騙的;
6、利用偽造、變造、轉讓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進行營業,給客戶、經營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的規定處罰。
四、構成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5張以上不滿25張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50張以上不滿250張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偽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偽造信用卡25張以上的;
(二)偽造的信用卡內存款余額、透支額度單獨或者合計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三)偽造空白信用卡250張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五、犯了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怎么處罰
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的量刑1、構成本罪既遂的,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2-20萬元的罰金;
2、如果存在嚴重犯罪情節的,則應處3-10年有期徒刑,并處5-50萬元的罰金。
六、構成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法院會如何量刑
根據《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第二款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