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價格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征收土地價格是多少?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土地使用權價格基價是什么?
專業分析基準地價即土地初始價,也稱城市基準地價,是指在城鎮規劃區范圍內,對現狀利用條件下不同級別或不同均質地域的土地,按照商業、居住、工業等用途分別評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并由市、縣及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平均價格。各地基準地價是不一樣的,具體各地價格的變化和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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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承包法中土地的承包期限是多久?
目前,我國草原承包面積2.08億公頃,占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6.
9。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對草原實行50年的承包期。我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其中集體所有的林地約占59,國家所有的林地約占41。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為30年至50年。對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未明確規定。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
四、土地的承包期限為多少年,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專業分析土地的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是一種有期物權。具體期限如下
1、耕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至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為30年至70年;
4、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年批準可以延長;
5、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就歸于消滅,承包方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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