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戲賬號被封的法律咨詢
一、法院查封公司程序
1、在什么情況下法院會查封房產?法院查封房產的情形如下
1惡意轉移或者變賣房產;
2訴前保全;
3執行案件時,暫時沒有履行能力或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2、法院查封房產需要何種手續?依照現行相關法律的規定,一般是在提起財產保全或者強制執行的程序時,人民法院將有可能會對房產查封。手續如下
1法院會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以及附帶的法律文書;
2辦案人員向國土房產部門出示法院工作證,并根據下列的不同情形辦理查封手續;
A、被查封的標的物已經核發過房地產證的,應上交國土房產局檔案室出具的查冊表;
B、被查封的標的物是預售的商品房的,應提交房地產交易所出具的該預售商品房的交易情況表或該樓盤的明細表;
C、被查封的標的物是土地的,應先到國土房產局檔案室查清該土地權屬情況,并提交查冊的書面結果。
3國土房產部門根據法院提交的資料,進行查封處理。
3、法院查封房產,但未告知登記機關,發生爭議時如何處理?法院查封房產,但不告知登記機關的極為少見。即使不告知登記機關,如果被執行人不對被查封的房產進行處分,也不會有爭議產生。即便有爭議產生,如果登記機關沒有為被執行人辦理處分該房產的權屬登記,爭議也不會涉及登記機關。因而。這種爭議的產生應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一是法院未將法律文書送達登記機關;二是被執行人違法處分房產;三是登記機關為其辦理了權屬登記。法院未將法律文書送達登記機關,登記機關就無從知道應當協助執行的事項。在這種情況下為當事人辦理權屬登記。不應對房產被查封一事承擔責任。但對于被執行人來說,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對該房產進行處分,如轉讓或設定抵押,這種處分是無效的。在這種情況下,對于承受房產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高人民法院法釋
200415號文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處理即承受房產的一方如果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且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因為第十七條規定雖然用了“被執行人將其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執行人”在是指在進行房屋買賣時還不是“被執行人”,而是將成為“被執行人”。其中。“出賣給第三人”是在房屋被查封前,雙方已發生房屋買賣的民事行為,否則,該條后文就不會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以上便是如何公司被法院查封的具體且合理的解釋和流程,請采納。
引用法規
[1]《協助執行通知書》 第十七條
[2]《協助執行通知書》 第十七條
二、游戲號被騙報警有用嗎
關于“游戲號被詐騙了,報警有用嗎”的相關解答如下針對被詐騙了報警有用嗎的規定,財物被騙,受害人要及時向案發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審查立案后,通過偵查破案,根據詐騙數額和具體情節,依法追究犯罪銀子的刑事責任。受害人可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線索,協助警方破案。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百六十六條
三、訴前保全財產會查封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訴前保全財產是會查封的,一般在當事人申請了之后對于符合條件的就會在五日內開始執行,如果情形比較緊急的,那么就會在四十八小時之內進行查封,但當事人需要在保全之后的三十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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