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人環境污染該如何承擔責任
一、數人環境污染要怎么承擔責任
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污染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污染者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
二、環境污染案件舉證責任誰來承擔,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一般是由提起訴訟的一方來承擔。環境污染是一種信任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對我國維護的良好社會環境造成非常負面的影響。一般來說提起環境污染訴訟請求的一方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三、構成污染環境罪承擔什么責任,有哪些法律規定
1、犯污染環境罪,一般犯罪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有法定加重情節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四、環境污染責任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環境污染侵權責任舉證關系到環境污染案件的審理和受害人的權益保障,在環境污染中的受污染方是控辯雙方中的弱勢群體,環境污染的被告主要是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因此作為被污染影響生活的原告在舉證過程中獲得證據的能力是有限的。關于環境污染責任舉證責任由誰承擔的問題,還可以點擊在線律師咨詢,我們幫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五、環境污染賠償責任需要怎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其第四十一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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