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遺產繼承法律咨詢
一、繼承權繼承不辦理公證,繼承權公證怎么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辦理繼承公證必須 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以上是怎么辦理繼承權公證的解答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二、繼承繼承公證后怎樣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產證明、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其他證明文件,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本。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1.首先需要帶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并且需要提供注銷戶口證明(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即可辦理)。
2.并且還需要帶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一般包括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4.親屬關系證明。公證處一般都提供專用的表格,填寫完成后上相應的單位簽字蓋章即可。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要有簽字和按手印。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
5.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6.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7.遺囑繼承的,應提供遺囑原件,并且遺囑要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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