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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架拘留15天是否屬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朋友是否可以探視打架拘留十五天是否屬行政拘留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行政拘留最長不超過15日,兩種以上違法行為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行政拘留期間,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有通信、會見的權利。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并進行登記,按照拘留所的安排和規定進行。法律依據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
二、《拘留所條例》第四十八條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信、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信、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并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準。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
引用法規
[1]《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十六條
[1]《拘留所條例》 第四十八條
[2]《拘留所條例》 第五十二條
二、如何確定拘留所?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答
要確定是犯人在哪個拘留所可以去對被拘留人進行拘留的地方查詢,也可以去委托律師前去公安機關查詢。
拘留所羈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羈押機關。拘留所羈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
拘留后公安機關會及時通知其家屬,所以也可以通過咨詢其家屬,就可以知道在哪個拘留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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