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總包拖欠分包?法律方面有哪些規定?
一、總包拖欠分包具體如何處理,法律規定是什么
專業分析
總包拖欠分包的,分包單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需要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還需要注意滿足起訴的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二、總包拖欠分包具體如何處理
總包拖欠分包的,分包單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提起訴訟,需要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還需要注意滿足起訴的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三、總包拖欠分包單位怎么處理
總包單位拖欠工程款的,分包單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總包單位支付工程款,在起訴時可以將甲方和總包單位同時列為被告,或者將二者一方列為被告,一方列為第三人。但要注意甲方只在拖欠總包單位工程款項的范圍內向分包單位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
如果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曾經簽訂過仲裁協議的,也可以按照仲裁協議的約定提起仲裁要求總包單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四、總包拖欠分包如何處理
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途徑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貴公司在訴訟或仲裁中可以將總包人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甲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甲方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將總包方作為第三人;也可以將總包人和甲方同時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進行訴訟或仲裁。需要強調的是,甲方只在拖欠總包單位工程款項的范圍內向貴公司承擔支付工程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的規定
第十二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二)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經資質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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