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本擴充需要什么條件?
一、注冊公司后,能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由公司蓋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
3、股東會決議應包括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注冊資本增加數額和出資方式,股東簽字人數需達到章程規定的比例,并加蓋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東簽字并加蓋公章,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就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和土地使用權所有權轉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確的規定;
5、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6、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對;
7、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公司辦理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8、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以上是對公司注冊資本增加的解答。
二、公司注冊成立以后,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動用嗎
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并向登記機構登記。那么公司注冊成立以后,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動用嗎?
三、注冊分公司需要有注冊資本嗎
1.分公司不需要注冊資本。分公司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機構,其辦公經費、人員工資等費用由總公司轉入其銀行賬戶。與有限公司注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分公司的執照是“營業執照”,不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范圍和總公司是一樣的,但營業執照上沒有注冊資本。
2.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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