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為多長時間,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為多長時間,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二、我想問一下,關于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我想問一下,關于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是多長時間
1、國家土地使用權年限的法律規定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限定條件首先,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轉讓市場,但在進入前,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換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方可進入轉讓市場。其次,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出讓合同或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9條規定,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符合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另外,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3、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流程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筑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4、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9條
四、您好咨詢一下建設用地使用權使用期限是多長時間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
五、我想咨詢一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是多長時間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有效期限一年。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還包括以規劃條件為主要的附件。在有效期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有效期與《國有土地使用證》相同。
逾期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或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未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的,上述證件及附圖自行失效。
六、我想請教一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限是多長時間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有效期限一年。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還包括以規劃條件為主要的附件。在有效期內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有效期與《國有土地使用證》相同。
逾期未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或在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未申請辦理延期手續的,上述證件及附圖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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