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時的年齡是多少歲?
一、領結婚證時的年齡是多少歲?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九條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上述即為結婚證的年齡是多少歲的,謝謝采納!二、你好問一下現在的登記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歲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八周歲我國《民法典》關于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愿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三、登記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國內公民結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領結婚證流程1、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四、登記結婚年齡限制是多少歲
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國內公民結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領結婚證流程1、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五、登記結婚年齡至少是多少歲
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國內公民結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領結婚證流程1、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六、登記結婚年齡限制最低是多少歲
男滿二十二周歲,女滿二十周歲。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國內公民結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領結婚證流程1、初審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并詢問相關情況。
2、受理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登記機關提供)。
3、審查對《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等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紋。
4、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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