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辦案期限是多長時間,規(guī)定是什么
一、勞動仲裁辦案期限是多長時間,規(guī)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庭的辦案期間是四十五日之內,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算起;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jīng)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引用法規(guī)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二、勞動仲裁開庭后多長時間出裁決書,勞動仲裁審理后多久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wǎng)網(wǎng)委托您所在地區(qū)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guī)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三、勞動仲裁申請到裁決規(guī)定多少時間,具體是怎么規(guī)定的
正常情況下不超過45天,除非勞動爭議案件的案情非常復雜,審理時間才有可能會向后延長15天,對于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jīng)清楚的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庭是可以先行作出裁決的。勞動仲裁裁決書不能上訴,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四、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是多久,勞動仲裁時效是怎樣規(guī)定的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
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五、勞動仲裁裁決之后起訴期是多久,有沒有規(guī)定?
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當事人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guī)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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